四天三夜,中午只给一个小时吃饭时间,晚上加班开庭,无锡锡山法院审理的何博文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庭审结束。

庭审最后,被告人辩护人齐声要求无罪,要求立即对被告人取保。

这个案件指控博文公司、何博文、熊建、罗大龙等用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事实上,何博文担任老总的博文公司,是一家数据行业高科技民企,多次获工信部、贵州工信厅等部门嘉奖,贵州大数据联盟会长单位。

在为贵州某医院开发、维护挂号系统app过程中,被指控非法获取了就医患者的公民个人信息。

其实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被告人依据合同和app使用者的授权,依法依规收集储存整理了信息,并按照法规进行数据备份,依法不可能构成犯罪。

公诉方在法庭上不顾罪行法定原则和犯罪构成,顾左右而言他,错误引用和理解法律,混淆事实,故意丑化被告人,举证失职。经过四天的庭审,非常清楚了,被告人完全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件存在的严重程序问题在于:

本无管辖权的无锡公安不远千里去贵州抓人,管发生在贵州的案件,法庭上公诉人自认无锡锡山的管辖链接点是几百万分之一,其实没有任何合法管辖依据。

在侦查之初,无锡公安就在央视、江苏卫视、公众号上大肆宣传、抹黑被告人,进行舆论游街,媒体审判,意图蒙蔽上级和领导,给检法施压往下办。

在证据收集上,办案机关边办边补、边审边补,完全置合法程序于不顾。

开庭前不久,公安机关欺骗取保在外的被告人到无锡,将他们逮捕收押以待庭审。

法院强推庭审,限制旁听,在被告人何博文癌症复发的情况下,不但不给取保治病救人,还多次晚上加班开庭,强推庭审。

这个案件的现实意义在于,作为大数据行业的领军企业,博文公司和其他被告人如果被判有罪,将严重危害中国大数据行业的发展。

比如,每个人手机里都有大量app,疫情期间各地有各种通行码,使用的时候,都需要先注册,注册时都涉及个人信息,难道这时候开发维护的公司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然不是,只要依法依规,根据合约和授权获取数据当然没问题。

博文公司也是这么做的,不比其他企业差,怎么就给定性成涉嫌犯罪呢?如果判有罪,中国的大数据企业岂不是全犯罪?这个行业也就不复存在了,那谁来提供数据服务?

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法律适用很简单,难的是排除案外因素干扰,公平公正判决。

这个案件就应当直接判无罪。

自从在看守所癌症复发至今,何博文只能吃止疼药,没有治疗癌症药物。庭审期间,法院一天到头只给被告人吃个面包。

这就是无锡博文案。(文/法治君) 

来源:公号@刑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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