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两件事情牵动着十几亿人的生命安全和种族未来,却没有任何明确的决策者和责任主体,这就是转基因食品和新冠疫苗。这两件事情都是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大事,却都成了惊天无头案,让人不寒而栗。 

首先是转基因食品。近年来,中国大量进口转基因大豆、玉米等作为饲料和食用油原料,同时也开始在国内种植转基因棉花、水稻等作物。这些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评估和监测,但却已经成为了老百姓的主粮和日常消费品。那么,谁来决定这些转基因食品是否可以进入中国市场?谁来保证这些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谁来承担这些转基因食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根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从法律法规上看,中国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标识制度,但只要食品含有或使用了转基因成分就按转基因食品监管,没有具体的含量界定要求。而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都必须进行标识。但是,这个目录是由谁制定的呢?据说是由农业部批准的,但这批准依据却说是来自“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安全评估。而这个决定十几亿人命运的委员会,却是一个“不知道怎么产生的,也不知道怎么运行的,也不知道是由什么人组成”的机构。对这个机构,无论来自何方的询问,农业部的回答只有两个字:保密。 

为什么要保密呢?难道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难道是有什么利益集团在背后操纵吗?难道是有什么不可抗拒的外部压力吗?难道是有什么不敢面对的后果吗?无论如何,这种保密行为都让人感到可疑和不安。一个普通的评估机构如此诡秘!显然,保密者十分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这项工作意味着什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所以,才会有如此极端严格的保密。否则,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这种保密行为。 

其次是新冠疫苗。把疫苗打进十几亿人身体,这本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可疫苗从生产到接种,各部门都无明确指令和决策评估机制,都成功逃避了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 疫苗生产单位不担任何责任,药盒上明显处写得很清楚:仅用于临床研究。 
  • 国家药品管理局不担责任,没有给疫苗批准文号。 
  • 给你接种的单位和医生不担责任,他们要求你签订了疫苗免责承诺书,属于你知情自愿。 
  • 国家卫健委不担责任,没有批文强制接种疫苗,要求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但是,这些所谓的自愿原则和免责承诺书,都是一纸空文。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强制接种,强制执行。不接种不让出行,不让上学,不许购物……组织上,街道办,派出所,天天找,电话催,送鸡蛋,送钞票,软硬兼施逼迫你必须接种……谁不接种试试!会有诸多惩罚和制裁。 

这样的疫苗接种方式,让人怀疑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推广疫苗?为什么要对疫苗的生产过程和临床数据保密?为什么要对疫苗的副作用和风险隐瞒?为什么要对疫苗的受益者和受害者不公平对待?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这些疫苗是为了某些人或某些目的而生产的,而不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和国家的安全而生产的。 

以上两宗荒诞离奇无头案,必将载入史册。这是对历史的犯罪,对人民的犯罪,对国家的犯罪。真正的“元凶”,为了瞒天过海,逃脱历史对这些罪恶的审判,掩盖其真相,就必须借助权力资本和媒体,制造一个无人决策的“真实假象”。让“冤找不到头,债找不到主”。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真相大白于天下”,“正义得到伸张”。到那时,“无头案”也将有了头,“无主案”也将有了主。 

作者|周晨、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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