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纪委书记张忠:

您好!我是东部战区退役军人、宿迁市电视台前记者仲其凯,现向您实名举报宿迁市一县区人民法院女院长冯莉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的问题。

2019年8月2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冯莉、戴建军、高峰给我下发了一个裁定书,这个裁定书是枉法裁判。因为此裁定书依据的主要证据是宿迁交警警蔡东雨、李亮所签发的那个虚假的伪造的栽赃陷害的事故认定书,且裁定书中出现假证人、假证据、假证词等!

这个事故认定书是我在2018年12月被宿迁交警蔡东雨、李亮非法取证、伪造现场、隐匿证据、虚假事故认定等栽赃陷害后,经过五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揭露真相并收集到真实有效证据后得到的。这个事故认定书涉及到我在2018年12月被交警蔡东雨、李亮以涉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并在拘留期间遭受了殴打和侮辱等不公正待遇。这个事故认定书也涉及到我在2019年1月被交警蔡东雨、李亮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拘留,并在拘留期间遭受了更加严重的暴力和侵犯。

这个裁定书不仅没有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反而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这个裁定书也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和国防荣誉。这个裁定书更是对全国人民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冯莉女院长作为一名女性法官,在2020年初调任宿豫区人民法院院长后,并没有改变她对司法不公正和和腐败问题的态度和行为。她仍然利用自己的职权,在审理我的案件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进行审理,而是根据自己或者其他有关方面提供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证据进行判断,并作出了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判决。

冯莉女院长还利用自己在宿豫区人民法院内部或者外部有关方面建立起来的关系网,在审理我的案件时,没有保持客观公正和和独立自主,而是受到了他们或者其他有关方面施加压力或者影响,并作出了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判决。这些判决不仅没有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反而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我认为,冯莉女院长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构成了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包庇罪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严重的职务犯罪和违纪行为。

我请求您能够高度重视我的举报,立即对冯莉女院长及其涉案同事进行彻底的调查和严肃的处理,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还我一个清白和正义,还全国人民一个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江苏省的司法工作一定会不断进步和完善,江苏省的人民一定会享受到更多的法治福祉和社会公平。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举报人:东部战区退役军人

宿迁市电视台前记者仲其凯

电话:13905249916

控告信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编辑|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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