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军嫂林远峰,丈夫是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我们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双可爱的儿女。2022年1月13日,我家建造10年的房子被翔安区政府偷拆,没有给我一分钱的补偿。我的家庭遭受灭顶之灾。我们夫妻经常因征地拆迁一事争吵,最终导致家庭分裂,一双儿女被迫骨肉分离。婆婆因伤心过度在万家团圆的春节喝农药自杀。如果没有征地拆迁,就不会有家庭破裂、骨肉分离;如果没有家庭破裂、骨肉分离,就不会有婆婆想不开自杀。

不得已,2023年3月3日,我到北京上访,却遭到街道办黑社会性质的侮辱、殴打、绑架。

军人家庭遭受如此磨难,令人世人震惊。

翔安区的某些领导干部难辞其咎。

我的军嫂梦

1988年,我出生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林头里一个贫穷的家庭。我家祖辈生活在这里,靠种植和养殖为生。

我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

我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我自小对军人非常敬仰。

军人在当今中国是受人崇敬的职业。他们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献给祖国,保卫着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正是有了千千万万个无私奉献者,才筑牢了国防大厦的基石,才让人民获得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

2007年,经人介绍我认识了李某强。

他是一名军人,那个时候,他在安徽某军校深造。

那时候,李某强帅气英俊,身上散发着威严的气质。我被他深深吸引,

深深感动于作为军嫂尽心尽力支持军人的国防事业,独立承担全部家庭重担。

十八九岁少女的内心是美好的,积极向上的。

如果那时我预料到以后经历的种种苦、泪、人生灾难,也许我会重新作出选择。

可是生活没有如果。

要想成为一位合格的军嫂,不亲身经历是无法感受到她的苦的。

整整6年时间,我俩人隔两地。

我和李某强的相识、相知、相恋,是通过电话、书信实现的。

恋爱是甜蜜的,等待是漫长的。

一个星期,只能通上一个电话。信刚寄出去,马上又焦急等回信。这6年来,我俩见面的次数两个手都数的过来。

那种牵挂,那种惦念,相思之苦简直无以言表。

我日思夜盼,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我俩计划好了,一旦筑起我们的小家,就迈入婚姻的殿堂。

2012年,在父母兄弟的帮助下,我自筹资金在翔安区新店镇东界林头里老宅旁建起了一幢2层楼房(建筑面积289平米,棚房面积386平米,简易房13平米),这是我的唯一住房。

由于李某强长期从军执行任务,由于生活清苦为了生计,我和弟弟在这新建的房子里面开起了冷冻厂,一边种植胡萝卜,一边经营冷库,通过蔬菜买卖勉强维持生活。

我在这里生活,居住,我的主要生活来源是从冷冻厂经营得来。

由于历史原因,那时村里盖房子大多没有审批,村民也没有补办证照的意识,村委默许了这种现象,没有谁觉得有什么不妥。

军人、军嫂、军魂

2013年元宵节,经过6年的爱情长跑,我和李某强结婚了,我荣升为一位真正的军嫂。

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苦日子刚刚开始。

可以这样说,为这个军人家庭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婚后第三天,丈夫便接到紧急任务,被部队喊回去了。

我守寡式的生活开始了。

丈夫从军历时16年,执行任务多起,获得战功无数,他是舍了小家,为了大家,保了国家。

我和丈夫几天一个电话,有时候,刚接通,然后就嘟嘟嘟。。。。。。

看看我接下来这四年经历了什么。

我一个人搬家,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怀孕,一个人产检,一个人生产,一个人坐月子,一个人带娃。

一个人扛起了家庭的所有,而且大多数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

夜深人静时,只有月光和孤寂与我为伴。

怀孕的时候,孕吐反应严重,吐的死去活来。

生产的时候,羊水都破了。

到了医院,医生问,“你家属呢?怎么一个人来啊?”

“我老公在部队,回不来。”我有气无力地说。

“电话多少?必须得有家属签字。”医生急迫地问。

打了十几个电话,一直没人接。。。。。。

坐月子、带娃一个人干,丈夫在家的时间加在一起十个手指头数的过来。

一次,孩子发烧39度,我焦急万分,半夜3点一个人抱着去医院,上个洗手间都难。

再后来,肚子里一个,后背背一个。

同事、朋友常常误以为我是离异单身。

有一次,我丈夫偶尔回来看我。

一个大妈把我丈夫误以为是男朋友,悄悄靠近我说,“你早就该找了,孩子越大越不好找,这小伙子不错。”

我的天!

这就是我嫁给军人的日子。

作为一名军嫂很难!很苦!

面对孩子一天天长大,儿子向我提出一个个问题。

为什么爸爸在外面很久不回来?

为什么每次回来只呆一天就走了?

为什么爸爸不能送我去上学?

我偷偷擦干眼角的泪水,深情地跟孩子说,“你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因为他要去保卫国家,守护和平。”

生活就在这重压、寂寞且夹杂细碎美好中慢慢苦度。

迎面,温暖的光芒洒落。

军人、军嫂、军魂在我心里已经深入骨髓。

军魂,是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和使命;军魂,是心系人民群众的安危与和平;军魂,是随时准备牺牲自己,为国捐躯的英雄气概;军魂,是永远冲锋在前,用血肉之躯筑成的不朽长城;军魂,更是脱下军装,依然战斗在祖国四面八方的岗位精英。

我是站在军人背后的女人,我作为军嫂感到深深自豪。

儿子是2013年出生的,几年过去了,转眼到了上学的年龄。

军队领导提议,随军可以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落到部队。为了支持丈夫的军队事业,我在2017年4月1日办理了随军户口手续,落户到厦门市部队。

2018年,女儿在随军地出生并落户。

在军队服役期间,我们并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考虑丈夫即将转业,我和两个孩子的落户问题提上日程,2019年7月我把我们娘仨的户口迁回东界林头里35号。

对于2012年我家建的房子,我于2017年和2019年数次申请补办手续,但翔安区政府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一直拖着。

2020年,丈夫退役。

结束了长期颠沛辗转的军旅生活,我们感觉即将拥有稳定的生活和温馨的家了。

然而,迎接我们的是当头一棒。

翔安区城市化的无序和乱象

始自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化运动在中国大地轰轰烈烈展开。

尤其在2014年和2017年,出现了两波房价大涨的峰值。

房价大涨刺激资本大量涌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财政收入,积极扶持房地产开发商,造城运动一浪高过一浪。

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得不接受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政策差异巨大

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不可避免地结成利益联盟,为了政绩和利益,不惜违规颁布征地补偿文件,政令不一、管理混乱,相邻地区拆迁政策迥异,违法强拆农民房屋,克扣农民征地补偿款。

政府不是为民办事,而是与民争利。

对于军人家庭的态度和做法,尤其让人痛心。

农民积极支持国家公共建设和征地补偿,但前提是应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事实是,同安区和翔安区属于厦门市相邻的两个区,拆迁补偿政策差异巨大。

翔安区完全是政府拍脑袋的事,从来没有考虑历史原因、区域间平衡和群众接受程度。

由于历年环东海域规划多次变更调整,导致控规无法审批,从而出现许多农民因人口增加,结婚生育等需要先建房未获批情况产生。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并不是农民的错。其后虽然也陆续补办建房手续,但并不彻底,依然有一些家庭虽多次提出申请,因种种原因未能拿到合法房产证书的情况。

针对这一特殊的历史问题,同安区就考虑了这个因素,妥善解决了矛盾。而翔安区则无视矛盾和问题,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为争议与纠纷埋下隐患。

同安区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注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充分考虑历史原因,规定对于2013年7月前建成的,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视为符合宅基地审批手续。

翔安区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则规定2013年7月1日之前所建的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给予补助。

同样是厦门市的行政区划,又是紧邻的区,为什么对于违建的认定时间相差了11年?理由是什么?

可见,同安区政府充分尊重了拆迁补偿政策,有最大限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诚意,有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意愿,征地补偿方案公平客观,从而赢得了民心,使征地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反观翔安区,并未严格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注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文件,更未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状况,武断地制定了不利于农民利益的拆迁政策,导致不满情绪加剧,激化了家庭矛盾,引发了社会问题。

对于户口的认定,翔安区政府依据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楚,以此排斥军人家属享受正当权益

早在2003年,《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第三条中就已经规定,在本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四条,户口迁移实行准入制,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核准入户。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

厦门市对于取消户口二元制,实行统一的户口制度还是走在时代前列的。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翔安区政府竟然搬出了《2011年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中有关“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的规定,把军人家庭排除在征地补偿范围之外。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

2018年6月20日,翔安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翔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文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或承包土地延包发证时,依法取得或保留承包土地的村民。(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合法生育的子女在本村入户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方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户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户代表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成员身份确认方案须报镇(街、场)备案。

翔安区政府浑水摸鱼,适用文件错误,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是由房屋征收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从而利用权势剥夺军人家庭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为了纠正这一不正之风,厦门市政府于2021年11月19日出台了《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人口认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人口须是在征收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出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意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意见应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以上文件是对厦门市长期以来各区各自为政、混乱不堪的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政策的纠偏和规范。

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违规建筑采取“一刀切”做法,制造了社会矛盾

翔安区政府为了完成“违建”强拆的政治任务,不顾历史事实,机械照办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该文件重点遏制的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先建后批或手续不全的房屋,依然要尊重历史,妥善解决。

翔安区政府不顾历史原因和客观现实,竟然于2021年8月3日,以翔安区凤翔街道办等四处局名义发布了《关于限期拆除乱占耕地建房的公告》,对于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建房的行为采取“一刀切”,要求在公告后五日内自行拆除并复耕,如不自行拆除及复耕,将依法强制拆除。

从而制造并激化了社会矛盾。

翔安区政府违反征地补偿政策相关规定,居然先有征地补偿标准,后有政府批复

2016年便发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价格意见的通知》,而福建省于2020年才下达《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19年度第十二批次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根据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

翔安区政府不但征地补偿标准先于省政府征收批复,而且违反法律规定5年没有调整。

2021年3月,翔安区政府发布了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公告里有规定,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予补偿。

可是,我的房屋是在2012年建成,鉴于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政府规控造成无法补办手续,况且是我名下唯一住房,为什么以“违建”之名就剥夺我的合法权益呢?

期间,我曾数次提交补办申请,且东界村居委会给予许可,但相关乡镇部门怠于履行其行政许可义务,至今未给本人许可,也未出具任何合理理由。

本人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实质性条件,不能因为相关部门懒政行为就否认我自建房屋的合法性。

翔安区政府对东界社区的征地补偿没有公平可言

据了解,我周边的房子至少有15户,都是这么建起来的,他们也都没有证件,都给予了补偿。依据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注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因历年环东海域规划多次变更调整导致控规无法审批等因素,未批已建,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房屋视为符合基地审批手续。还有,该同一个征收片区根据厦门东部体育会展新城项目翔安区指挥部会议纪要【2022】19号文,17号-1文,【2022】4号文、12号文,2013年7月1日前建成整栋无手续房屋补办手续事宜等,有2023年4月10日,5月12日,5月13日会议由翔安区凤翔街道(号码:10 657 302 0597)发送的短信通知为证

而我的房子有2013年3月16日卫星影像图为证。

唯独我的,以军人家庭,随军户口迁出成为城市户口为由,剥夺我的合法权益,一平方都不给安置。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征收拆迁相关规定,并没有暂缓户补偿这一规定,2021年东界社区再征收期有81户户主村民在征收期间,仅以一份暂缓名单,得到一户一宅的安置赔偿,而本人2012年建的205号房屋,征收前区政府进行摸底调查,测绘过,公示过,却没有给予合理的安置补偿,后附部分名单:

岂有此理!

征地补偿要使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翔安区政府扪心自问一下,做到了吗?

翔安区政府违规、怠政,无视国家对军人家庭的优待政策,把我家房屋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

我隐隐感到不安,决定凭借我微弱的身躯进行挣扎。

小人物的挣扎和感动

面对翔安区政府不顾历史事实的“一刀切”做法,我决定自救,我奋起保护我的家园。

军队领导、村委干部和村民给了我莫大帮助。

2021年4月11日,部队帮我开具了我丈夫李某强在服役期间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证明。

2021年4月16日,部队给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了《关于协调解决退役军人李某强家属拆迁补偿一事的函》,言辞恳切、气壮山河。

函件中写道,“军属尽心尽力支持丈夫国防事业,独立承担全部家庭重担。随军是为了更好的让军人投入到训练之中,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身的青春和精力,以便报销祖国。正是有了千万万个无私奉献者,才奠牢了国防大厦的基石。”

也许是受到军人家庭“为了大家,牺牲小家”的感召,也许是出于对我困难家庭的同情,东界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和居民爱的洪流在汇聚。

2021年5月20日,东界社区居民委员会给我出具了《房屋所有权证明》。

明确证明坐落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界林头里205号房屋是我本人自筹资金于2012年修建,该房屋一直以来由我娘仨在此长期居住、生产、生活。

2021年5月22日,经居民会议表决,东界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吸收林远峰、李泽坤和李子萱3人为东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决议》。证明我娘仨长期在东界林头里生产、生活,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吸收我娘仨为东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人间自有真情在。让我尤为感动的是,多数居民在《村小组会议纪要》上签上了他们的名字。

我感受到巨大认同和归属,一股热流涌向我的全身,我切身感受到作为一名军嫂受到普通百姓的尊重和认可。

怀着满心欢喜憧憬我的新家,现实的残酷却把我警醒。

为了申请拆迁安置补偿,我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26日,7月28日,8月10日,12月13日,多次提出对翔安区政府等部门的信访。

结果均以不符合《国发【2011】6号》“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和《厦府办【2005】213号》“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计入被拆迁户(人)口”为由,断然剥夺了我征地补偿待遇。

我隐隐感觉到“魔爪”即将向我伸来,忐忐忑忑中,赶紧在2021年12月3日,聘请厦门市公证处对我家东界林头里205号房屋作了公正。

以为这样财产便可保全,家便可保住。

翔安区政府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

我的家被街道办强拆了

2022年1月7日,翔安区政府制作了一份《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林远峰<拆迁补偿安置申请书>的答复》,并在家里没人,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送达。

2022年1月13日下午14点钟,翔安区政府纠集街道办、城管等部门人员用挖机对我家房屋实施强拆,家中物品全部损毁。

我的房屋是在未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未接到有效拆迁文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暴力拆除的。

强拆期间,我曾求助市政热线12345、凤翔派出所,得到反馈是,对方告知已让停止违法强拆,可事实上政府拆迁人员并未停下来。

这房子是我2012年东挪西借辛苦修建,这些年来靠种植胡萝卜,依赖房子建设的冷库存放蔬菜勉强维持生活,这房子是我娘仨的唯一住所,就这样被政府部门暴力拆除,瞬间被夷为平地,满目疮痍。

我失去了唯一住所,被迫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房屋被强拆后至今,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人员主动跟我接触,没有给我一分钱补偿。

家破人亡是我的宿命?

一直以来,我和丈夫感情蛮好的。

是政府违法征收行为葬送了我俩的婚姻。

2021年3月征地补偿公告把我家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我家随时有被强拆的危险,我时刻处于战战兢兢的状态。

因为房子被政府征收,却以随军户口迁走原因,剥夺我的合法权益,不能获得赔偿,我不服气,我要争取,我要上访。

这是我的家,我辛辛苦苦修起来,我跟我的房子是有感情的,里面满满的回忆。

我丈夫特别正统,也许接到政府授意,也许为他自己的前途考虑,他要停职回家做我的工作。

说他在部队辛苦16年,换来一份工作不容易,让我算了。

我不同意。那么大面积,政府说拆就给拆了,一套不给安置,以后我们该怎么办?以他的工资短期内买房是不可能的,现在房价已达3万,租一辈子房子吗?

争论渐渐转化为激烈的争吵,说我非要把他逼上绝路。

为了保住一个政府卫生部门的工作,李某强在现实面前低头。我俩14年的感情化为泡影,碎了一地。

2021年11月,我和李某强离婚。

两个家庭随之陷入动荡之中,两个孩子也跟着遭了秧。

2022年1月13日,我家的房屋被翔安区政府强拆后,我带着三岁的小女儿走上北京上访求助的道路。

带着年幼孩子流浪的滋味没有人能懂,我和女儿的春节是在外头度过的。

这个军人家庭继续遭受着更多的苦难。

因为征迁遭遇变故,婚姻被迫解散,我携女上访。

婆婆在无助、无奈、悲痛、绝望中,在大年初三喝下“百草枯”永远离开了我们。

她分明是被逼死的呀!

这一切,都是征收惹的祸。

我上访被殴打、绑架了

我的北京上访之路遭受翔安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跟踪、拦截、绑架、侮辱、殴打、押回。

我带着三岁女儿离开福建前往北京上访,一路上被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追随、跟踪。

辛苦无助自不必说,好不容易在3月3日到达北京,却被要求疫情原因做完核酸检测才能上访。

3月5日,我和小女儿在北京亚运村汇园酒店大堂遭到翔安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拦截。

我和小女儿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塞进一辆小轿车里,被带至北京大兴区一片树林中进行侮辱、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达3个小时,在此期间不给饭吃,不给上厕所,身上除了衣服,其他物品全部被抢走。

随后,我和小女儿被翔安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押回厦门。

从北京到厦门长达28个小时的路途中,他们没给我和孩子吃过一次饭。

女儿因为受到惊吓以及长期未进食,一直喊肚子痛。

直到到达厦门后,他们才通知街道卫生院医生前来凤翔街道办门口候诊。

在街道办事处门口,凤翔派出三位民警等候在此,随后我和孩子被带上警车。在车上,我跟民警说我要报警,到达派出所办公室,民警张明给我做了笔录。

第二天,我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后前往第五医院急诊。医生诊断为额头头皮血肿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翔安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雇佣黑社会团伙,对我侮辱、绑架、非法拘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北京警方和厦门警方却互相推诿扯皮,不予立案。

犯罪分子迟迟得不到惩处。

军人家庭得到公正对待为什么这么难?

我丈夫2004年从军,2020年退役,16年来把青春和汗水都奉献给国家。我从成为军嫂的那一刻起,把家庭的重担全部扛起,为的是让我的丈夫全身心保卫国防,守护家园。

军人家庭理应在这个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优待。

然而,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的做法却让人寒心。

在资本的挟裹下,在政绩的追逐下,在利益的诱惑下,翔安区政府“利令智昏”,无视相关征收政策规定,无视对军人保障的相关法律,不尊重历史、懒政怠政,对我家房屋违法拆除。在我随后上访的过程中,不惜采取具有黑社会性质手段,逼我就范。

翔安区政府裁定我2012年所建的房屋“违建”,否定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暴力拆除我的房屋,所依据的政策法规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对于政府适用政策法规的种种错误前文已经详述。

2021年6月修订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

翔安区政府为了把我家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内,机械地按照2011年《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中关于“随军的家属,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的规定。

首先,国家出台相关保障军人的法律法规,为的是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和对军属优待照顾的考虑。而翔安区政府却以此作为剥夺军人家庭享受正当合法权益的“利器”。

其次,2003年,厦门市已经出台《户籍管理若干规定》,率先取消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二元户口制度。

第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2021年6月修订的,翔安区政府却拿着2011年,跟新法有抵触的相关法律条款作为征迁限制依据,是完全错误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我作为军人妻子,可以随军落户,也可以落到我原有户籍所在地,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任何单位不能剥夺我的权利。

翔安区政府强词夺理,以我随军户口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且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计入被拆迁户(人)口”的规定,从而剥夺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根据2021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的《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人口须是在征收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出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意见。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意见应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我和我的两个孩子在2021年5月22日,由东界社区以决议形式被吸收为东界社区集体组织成员,有合法的签字和印章。

翔安区政府无视基本事实,枉法裁判,在2021年8月10日给我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中百般狡辩,说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是否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口,依法应当由房屋征收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予以认定。东界社区居委会无权对申请人等村民是否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的安置人口作出认定。

翔安区政府的做法与政策法规显然是相悖的。

翔安区街道办经常对我恐吓威胁,说你不要给我们瞎搞,搞下去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最终还是要来求我们办理,还得我们街道办说了算。

以上种种行为可见,翔安区政府相关部门嚣张跋扈、以权抗法到何等地步!

翔安区政府一些部门正是以这种拙劣的伎俩欺上瞒下,以权抗法、与民争利。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拆迁我的房屋,当我北京上访时,对我侮辱、殴打、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给我和小女儿的身心造成无以复加的伤害。

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的是军人;在国家领土受到威胁,巩固国防、抵抗侵略的是军人;在突发事件需要紧急救援的时候是军人。

军人和军人家庭为了社会,为了人民群众作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全社会有什么理由不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呢?

我丈夫参军16年来,执行任务无数,多次屡立战功,我为了支持我丈夫的国防事业,全身心扛起家庭的重担,默默承受苦和泪。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我们的军人,在为众人抱柴取暖,温暖大家的同时,不能让他冻死街头;我们的军人,在为理想和正义开路时,不能让他在奉献的道路上被阻滞,落得流离失所的下场。

让人心寒的是,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军人家庭想得到公正对待为何如此艰难?

翔安区政府无视军人家庭,无视历史事实,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利欲熏心”,对我家建造10年的房屋进行强拆,从而造成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

我坚决要求翔安区政府对我家被拆的房屋进行依法赔偿,对我整个家庭造成的精神和心理损失进行补偿,对相关懒政怠政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在我北京上访期间,对我进行殴打、非法拘禁的涉黑嫌犯进行严惩。

后记

我本来有一个幸福且受人尊敬的军人家庭,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十多年来,我们挥洒热血和青春,为了大家,牺牲小家。

好不容易盼到我丈夫退役,以为会有更多的时间共处,可随之而来的政府征收打破了我的愿望,也毁了我的家。

婚离了,人死了,家散了。

连个容身之处都没了。

翔安区政府的所作所为让我们一家人心寒,长期陷入生不如死的深深悲痛之中。

如今,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还时时受到街道办的威胁。

我已经听说曾经热心帮我的村民被公安的叫去做笔录了。

我父母也被人劝说让我放弃。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呀?!

翻看以前我和爸妈在家里的合影照内心翻滚,房子没了,人还能像以前一样吗?

往事如烟,留下的只有心酸。

恐惧、担忧、绝望侵袭我的全身,我的力量太薄弱了。

今后我该怎么办?两个年幼的孩子怎么办?

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非常糟糕的地步,我背负着各种流言蜚语骂名。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无权无势的弱女子,何以承受生命之重?

我常常问自己,我还能坚持多久?

我感觉我快撑不下去了。

热心网友,帮帮我和孩子好吗?

谢谢了!好人一生平安!

编辑|程军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好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致信jinrizhiyi@gmail.com,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