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位70岁的老人罗奇香,因为房屋问题陷入了公证、拆迁、信访的三重困境,不仅无法收回自己的房产,还被前夫之女私自撬门换锁,导致无家可归。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暴露了一些公共部门在处理民事纠纷时的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

公证处做出违法公证,导致老人房屋被继承

罗奇香的房屋是她与前夫蒋金成离婚时分得的自建房,位于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铁佛新居。2007年,因为三环路风貌整治用地,罗奇香的房屋被拆除,2010年,罗奇香与再婚丈夫李成全一起,按照拆迁安置协议,置换到了铁佛新居的两小套住房,共84平方米。罗奇香是该房屋的户主,李成全是非农业家庭人员,没有资格享有宅基地的权利。

然而,罗奇香不知情的情况下,簇锦街道办事处私自将她的安置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了李成全的前妻之女李静,伪造篡改了李成全的身份,将其作为农业人员登记。李静拿着这份伪证,去了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做了一份遗嘱公证,声称李成全已经去世,将其名下的房产全部继承给了她。这份遗嘱公证没有罗奇香的知情和同意,也没有李成全的户口本和死亡证明,是一份违法的公证。

罗奇香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蜀都公证处提出了撤销公证的要求,但是公证处拒绝了她的请求,让她走司法程序。罗奇香只好走上了诉讼的道路,但是从一审到二审,法院都是支持原告李静的,认定罗奇香的房屋是李成全的遗产,李静有权继承其中的50%份额。罗奇香的合法财产被侵吞,她的诉求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派出所执行强制执行,导致老人无家可归

2024年1月31日,李静先去了武侯区簇锦派出所,在警察的许可下,私自对罗奇香的房屋大门进行了换锁,将罗奇香的家具和物品全部搬走,自己入住了房屋。罗奇香回家时发现门锁被换了,无法进入自己的家,于是去了派出所,询问警察,但是警察却不承认这件事,说他们是在执行强制执行,让她去找法院。

罗奇香表示,派出所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就算要强制执行,也应该是法院来强制执行才是合法的,而且也应该通知被执行人,不能擅自闯入民宅,侵犯他人的居住权和财产权。罗奇香要求派出所对撬门换锁私闯民宅者进行立案调查,但是派出所不给立案,也不给她任何解释。目前,罗奇香老人无法回家入住,无家可归,只能在亲戚朋友家里借住。

信访局不予受理,导致老人信访无门

罗奇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向武侯区信访局、成都市信访局、四川省信访局等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但是信访部门却不予受理,也不给她任何答复。罗奇香甚至还被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说她如果再上访,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将她的身份证扣押了十多个小时。

罗奇香认为,信访部门的做法是对她的合法权益的侵犯,根据宪法规定,她有权向上级机关检举控告走访的权力,信访部门应该依法受理她的信访,而不是以权压人,打压她的信访。罗奇香还指出,信访部门没有对她反映的问题进行合理合法的解释和监督纠错,而是推诿扯皮,甚至还包庇涉事的公证处、街道办、派出所等部门,让她的信访无门。

评论:公共部门应该依法行政,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事件反映了一些公共部门在处理民事纠纷时的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给老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公证处做出了违法的公证,拆迁部门做出了不合理的安置,派出所执行了非法的强制执行,信访部门拒绝了合法的信访,这些都是对老人的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也是对法治的严重挑战。

公共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害人民,这样不仅会损害自己的形象和信誉,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事实,还老人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清白,还法治一个尊严。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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