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的王孟孟向省厅领导发出了一份控告诉书,指控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马玉良、王海建等警员,以合同诈骗为由,对他进行了非法拘留、刑讯逼供、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违法行为,导致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精神受到极大折磨,财产受到损失。

图为:王孟孟控告书

王孟孟在控告诉书中详细描述了他所遭受的惨痛经历。他称,2023年11月21日下午,他被马玉良、王海建等警员从家中带走,到达诸城市公安局后,就被强迫蹲着半小时,坐在冰冷的地上,被拿着木棍的王海建逼迫承认诈骗。当他坚决否认时,王海建就用木棍戳他的胸膛,打他的脊背和大腿,还让他伸直双腿,不许动弹。王孟孟说,他在一个小时内被打断了三根木棍,至少有四个民警参与了殴打,他的左大腿和膝盖肿胀,痛苦难忍。在刑讯逼供下,他被迫按照马玉良的“指引”完成了口供。

第二天中午,王孟孟被送往看守所途中,马玉良让他给家人打电话要钱还钱,不然就要“办死”他。王孟孟说,由于被暴打,他的左腿瘸了,痛得不能站立,只能靠吃镇痛药。在看守所期间,他上厕所都要被人架着,或者弯腰扶着小凳子。11月28日离开看守所时,他因为不能站立,是被同监室的人背出来的,留下了后遗症,至今麻疼。王孟孟还说,马玉良和王海建威胁他不准翻供,否则就要收监拘留。

图为:刑讯逼供留下的后遗症

王孟孟在控告诉书中还表示,诸城市的人举报他合同诈骗,事实上该合同纠纷与他无关,合同不是他与举报人签的,举报人的钱款也没有打到他的账户,根本与他无任何瓜葛。他认为,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违背客观事实的情况下,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取得口供是违法行为,问题太多,背后严重腐败问题。他还说,他在诸城市看守所存放的4000余元生活费剩余3700余元被马玉良领回没有退还给他。

王孟孟在控告诉书的结尾恳请省厅所有领导,一查到底,绝不息事宁人。他说,他是一个农民,翻案真难,但他不能忍受这样的冤屈和侵害,他要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坚持到底。

本网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愤慨,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为王孟孟讨回公道,为广大读者揭露真相。

作者|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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